已廢止法規


第90/89/M號訓令- 訂定六月三十日第五六/八四/M號法令所指的文物名單。

第90/89/M號訓令-訂定六月三十日第56/84/M號法令所指的文物名單。

第60/87/M號訓令-將春草堂從已分類古跡、樓宇、建築群及地點名單上除名。

第52/77/M號法令-將文物清單調整及修改八月七日第34/76/M號國令第一一條及一五條條文(關於澳門藝術性公物之評定)。

第34/76/M號法令-關於澳門藝術財產分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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