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須完善文物管理


 立法議員方永強昨日議程前發言時表示,澳門既是文化都市,又是旅遊城市,當局必須完善文物管理,尤其文物的再利用,更應多注意周遭的環境配合,為文物注入生命力和提高經濟價值,使之成為澳門重要的文化和旅遊資源。

  方永強指出,依照現行法例,文物建築的擁有者負上保護該文物的責任。但條例只列出保護的責任,罰則較模糊,令有關部門執法時有困難,也減低了阻嚇力,致令許多文物即使受到破壞亦沒有人承擔責任。當局應加緊研究完善現行法例,以保護本澳珍貴的文物遺產。

為配合申報聯合國世界文化遺產的工作,當局現正計劃修葺澳門古蹟文物。方永強認為,在修葺過程中,有關當局既要著重著名的文物,一些具歷史價值,但規模較小 的宗教古蹟文物也須顧及,不要顧此失彼。同時,保護文物工作必須持之以恆,在教育推廣方面多下功夫。早前有關當局推行文物大使計劃,培訓中學生為推廣大 使,效果理想,應乘勢追擊,繼續加強教育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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