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保育舊區顯魅力


   昨有臺灣學者應文保團體來澳開講,向出席者闡述臺灣保育有價值建築的經驗與做法。總括來說,要使舊建築得以持續保護,最有效方法就是適切活化與利用,既可善用文化資源,又能衍生其他經濟效益,何樂而不為?

  以歐洲小鎮來說,當地政府甚重視活化舊建築,透過“拆肉留皮”方式使有價值的建築外觀保留下來,內部空間重新設置,為經營者帶來新轉機。臺灣有不少舊工廈、舊廠房隨時代變遷而被廢置,獲當局部門引進新意念,融注文創元素後,即“起死回生”,華山、松山兩大文創園區等便屬成功例子,彰顯活化成效。

  澳門而言,多處舊城區乃至路氹舊區,存在不少舊建築。獲列入官方保護名單自可受到長久保護,但不在名單之內、公衆認為值得當局保育的例子也有不少,顯見文化部門審視保護清單,調整有待出臺的《文化遺產保護法》內容甚重要。舊區也肩負傳承與發展本土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平臺角色,獨有的社區氛圍與節慶息息相關,相輔相成。

   文保人士直言,要將澳門打造成宜遊、宜居、宜賞的城市,應延續中西文化氛圍,吸引廣大旅客走進各區,盤活舊區經濟。因應土地資源有限,藉填海造地擴充城市空間重要,優化舊區生活空間、建築外觀、交通網絡,挖掘具潛力拓展旅遊的景點,不容忽視。未來可加強官民合作力度,藉活化舊區老房子空間,延伸文化活力至各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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