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0 文物大使協會提城規建議


澳門日報| 2008-12-10

澳門是一個擁有獨特和豐富歷史文化的地方,歷史文化建築群更得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肯定。自賭權開放後,經濟的急速增長帶動建設項目增加,城市面貌亦改變不少。為了平衡環境及資源等,尤其保留澳門歷史建築群的原真性,確要一個全面及科學化的城市規劃。澳門文物大使協會就《對構建現代化與科學化的城市規劃體系的探索》諮詢文本提出意見。


清晰表達城規政策措施

該會表示,諮詢文本內容不乏政府部門的改革建議,並綜合處理本澳城市規劃的資料,透過諮詢文本方便居民大眾了解現況。諮詢文本亦搜集了不同地區有關城市規劃的資料及發展經驗,這對於正處於磨合及發展階段的澳門城市規劃工作帶來寶貴經驗,對日後制定城市規劃有積極作用。然而,文本未有具體深入分析改革建議及不同地區的資料,建議特區政府在日後的諮詢中,以更清晰的方法來表達本澳城市規劃的政策或措施,讓社會大眾能更集中討論及提出意見。

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已透過《澳門城市概念規劃綱要》作為較宏觀及策略性的城市規劃進行諮詢,期望有關城市概念規劃綱要文本可盡快公佈,特區政府將可依此作藍本,制定具有宏觀、策略性及實務性的城市規劃。


引進專才助訂城規培訓

在城市規劃法律體系上,除城市法規法律滯後外,不少內部指引有必要法規化,提高其法律地位及透明度。法規配套亦存在不足之處,在法律制定的配套上,必須加大公的參與度,使有關法律能夠切合現實需要和符合民意,若能構建意見的交流平臺定必事半功倍,但設立過多的諮詢委員會或座談會將令社會疲憊不堪。該會建議特區政府未來可藉已設立的“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定期與民溝通,協助居民參與社區規劃及建設,並向居民加強宣傳,使居民更深入認識城市規劃。

另外,城市規劃的專業人員嚴重缺乏,本澳高等學府有必要設立有關專業課程。建議特區政府以資助形式,鼓勵本地學生到外地報讀有關規劃課程,引進國內外專才協助制訂城市法規及培訓工作,在完善配套下才可提升法律體系構建的質量。


倡設統籌城規政府部門

在優化城市規劃工作上,澳門確實需要一個能夠統籌整個城市規劃的政府部門,除了諮詢文本提及建設發展辦公室的路?新城規劃職能交回土地工務運輸局外,也需要考慮所有相關部門,如土地工務運輸局、建設發展辦公室、運輸基建辦公室、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交通事務局及民政總署等,也涉及城市規劃、建設及發展,過多的部門從事部分城市規劃的工作,容易造成機構臃腫、效率不足等問題,對本澳整個城市規劃造成不利因素。

建議重新檢視所有相關部門的職能及架構,透過撤銷及重組部門的方法改善,訂立新的部門法規,清晰界定各部門的職能,解決問題。

任何城市規劃工作與現正修訂的《文化遺產保護法》應互相配合。特區政府已開展檢討和修訂相關法律工作,當中《文化遺產保護法》法案將進入第二期諮詢,在文物保護的議題上,相信特區政府已初步了解社會的不同意見。建議盡快完善《文化遺產保護法》以及相關保護文物法案的工作,另在任何城市規劃工作過程中必須與《文化遺產保護法》相配合,可使澳門在日後的城市發展過程中,有效保護重要的文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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