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意見書


作為關注文化領域發展的團體──澳門文物大使協會,為非牟利青年團體,以“加強青年文化遺產教育,推動青年參與文化政策,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為宗旨。故此,本會希望能夠透過積極參與,對是次新城區總體規劃草案中有關文化等範疇提出意見,表達本澳青年聲音。回顧新城區總體規劃第一階段的公眾諮詢,共收集到社會1,879 條意見,並主要分佈在14 個社會關注範疇中,而“旅遊文化/多元產業”及“景觀”分別列位於第5 及6 位,可見這兩範疇均為本澳社會十分關注的議題;本會同樣著重反映這兩個範疇的意見。


因應2009 年11 月中央政府正式批覆同意澳門新城填海造地350 公頃,對於土地資源匱乏的澳門,新城填海的土地可為滿足社會多元的訴求、城市社會可持續發展、更涉及珠江三角的整體發展。現時,特區政府進一步推出了《新城區總體規劃草案諮詢文本》的公眾諮詢,逐步提供更詳細的規劃方案,讓社會能對規劃有更實質的理解,同時採取了“草案比選”形式,能在較具體的基礎下諮詢公眾,有助凝聚社會共識,更清晰掌握市民的價值判斷。


在中央政府提出“科學規劃、合理佈局、集總利用”的開發要求,並為配合“十二?五規劃”中明確提出支持澳門發展成“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位。這可為澳門未來的發展提供框架,而新城填海區則發展中的重要且有利的條件。本會認同《文本》中提及特區政府將善用本澳的歷史文化資源,發揮中西文化特色,從而發展成中西薈萃世遺名城、和諧多元宜居的特區。本會建議特區政府在新城規劃中必須能夠確保世遺和歷史文物得以足夠且適當的保護,並協調新、舊城區的發展,這符合規劃原則中的“特色發展原則”,即在傳承中西文化交融的城市空間格局和生活傳統,創新城市特色,使當代與歷史相互輝映。


在新填海區的規劃總體意見上,《文本》已歸納和梳理社會各式各樣訴求和意見,而本會仍堅持建議新填海區必須遵守高度限制,以保障文化遺產的景觀不被阻擋,建議對新建築物作視覺景觀上的評估,並及早對建築物外觀或高度等方面作指引,配合總體性的“特色發展原則”。在歷史城區的重新整理及規劃方面,政府可考慮透過土地互換方式,重新掌握歷史城區內重要歷史價值建築物的土地使用權,建議此等程序及早開展,並須向社會公佈置換土地數量及細節,以免影響新城區的整體規劃。同時,利用新城區提供的土地空間處理現有社會需要和問題,如可透過適度調動人口分佈,緩和舊區人口分佈集中等問題,完善各區和歷史城區的動線、休憩綠化空間等,特區政府更能對歷史城區作出全面規劃,優化整個歷史城區的佈局,這將有助澳門建立“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和中西薈萃世遺名城。現時澳門空間不足,局限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故建議新城區應增加土地,規劃各項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平臺及場地空間,從硬件上預留空間建立培育場所。


針對是次《文本》在總體規劃中分別提出了“10 萬人口”和“13 萬人口”的兩個總體規劃方案,這可視為以人口規模作為主要區別的規劃方案;然而,本會根據《文本》在第14 頁“規劃人口容量”中,有關未來澳門居住人口低度增長預測,澳門在2020 年預計人口將達692,800 人,(2009 年作為基準年,人口為542,200人;平均年增長率2.25%)。經推算,即到達2020 年澳門人口將會增長約15 萬。單單十年的人口增長,已多於前述“10 萬人口”和“13 萬人口”的規劃方案,這兩方案是否符合本澳長遠的可持續發展值得商榷,還望行政當局能提供更詳細人口數據,以供社會瞭解;同時,本會認為需要及早制定合適的人口政策,結合現有新城規劃作思考,從而對本澳可持續發展、居民生活質素提昇等規劃構思作更深入的思考。


在總體規劃方案上,本會是較傾向支持方案一的“10 萬人口”的總體規劃方案,即強調用地多樣化、“小?精?巧”的城市肌理,以及城市天際線以自然景觀背景為主,重點突出“山?海?城”的城市形象。再者,本會更建議適當引導城市建築物風格,選取具成為未來的歷史建築的街區作為保留之處,讓澳門歷史城區內涵得到延伸,而非將舊城區與新城區完全割裂,從而體現本澳深厚的文化底蘊及其延續的脈絡。由於現時只是規劃工作只屬草案階段,現時的“比選方式”相信並非只是二擇其一,正如《草案》的前言,“比選”能為社會的多層次分析、多價值判斷、多方位思考提供機會,以“10 萬人口”的總體規劃方案中所提及的外港碼頭搬遷構想來看,現已引起社會熱烈討論,而本會認為碼頭搬遷可達致海陸交通的理順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相信現階段不同方案中的細節內容,仍是需要社會深入的討論才可達致共識,更存在方案融合、創新方案等的可能。


在新城A區門戶的規劃上,本會認為須強調保留景觀視廊、以維護澳門半島山體的視線景觀,並結合澳門半島外沿岸的旅遊、文化設施,發展外港休閒灣區。而新城A區的南片區是合適配置城市級濱水文化設施、營造嶄新的城市門戶地標,這將成為澳門重要的城市門戶外,亦可建設具價值的重要建築;另和新城B區聯成環島綠道,能優化城市輪廓和沿岸景觀面貌,這是符合《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 年)》中有關“綠色大珠三角地區優質生活圈”的構建與連結。由於新城A區面積最大,將能滿足社會多元的需求,現時新城A區規劃上將以居住、商業辦公、公共設施、市政基礎設施、旅遊文化設施及綠地為主是合宜的,但在城市肌理的塑造上,“街.圍.里”的空格布局如何配合現時建築物的高度及設計,加上多個公共設施如污水處理廠、中途倉等,建議對建築物的外觀設計提供指引,並視乎多個大型公共設施的分佈,才再作細緻的街廓規劃更為合適。


在新城B區的規劃草案中,第1 個方案是提出了強調旅遊文化設施和公共設施的規劃,而不規劃商住用地。這方案無疑是最能滿足本澳社會缺乏公共設施、文化場所的需求,對於發展本澳文化事業亦能提供更大的支持。本會建議在第1 方案的基礎下,旅遊文化設施和公共設施得到優先建設,尤其能夠作出前瞻性的政府設施用地的規劃、合理佈局,更需要讓現時在歷史建築物運作的政府部門作遷移的思考,日後統一遷往至新建的政府大樓,從而釋放文化遺產的空間;在政府建築的外型設計上,亦同樣需要確保天際線和山海景觀作前提考慮。而在新城C、D、E區的規劃草案中,本會認為綠色低碳社區能符合離島的發展,而在景觀系統上較傾向支持規劃草案1,即以濱海綠廊中預設氹仔與澳門半島的對景視廊,使每處視廊均能對應半島重要景觀節點,兩岸相呼應,透過整區的建築高度控制,保障山海視覺景觀,並以自然景觀為主體,保持緩和的天際線。


最後,新城區作為澳門20 年至30 年的可持續發展的土地資源,特區政府在首輪諮詢後,仍持續舉行多場專家會議、工作坊、諮詢會議,能吸納社會各界意見,並在特區政府與國家研究單位共同努力下,推出了《新城區總體規劃草案》並展開第二階段的公開諮詢,確實能為本澳社會對新城以及澳門未來發展有更深入的了解。本會深信在政府與民間的共同協力下,城市規劃的工作將能更能得到社會認同和支持,本會謹盡責為《新城區總體規劃草案》提供意見,反映青年聲音,期望新城區除能提高本澳居民生活質素外,更可為本澳文化保育和文化創意事業提供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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