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手續


申請手續


凡對文物之旅有興趣的合法機構及團體,均可向本會提出申請文物之旅服務,本會盡力安排文物大使提供導賞服務。由於本會為非牟利團體,成員提供導賞服務屬義務性質,若未能安排,將保留延期或取消文物之旅的權利。另外,為保障本會會員福利,文物之旅是收費項目,少量金額不至盈利,且導賞服務為非業務性質,費用安排請參閱申請表。


請將填妥申請表後電郵至info@mhaa.org.mo或傳真至(853) 28353265。


有關導賞服務注意事項如下:


人數及服務:


一、 導賞服務之時段須為上午9時至晚上7時期間之內;如於規定時間外之導賞服務或需支付額外費用。


二、 每團的參加人數多於15人之導賞服務,本會將安排助手1人協助,而申請者須支付助手服務費;


三、 每團的導賞服務人數最多且不超過29人,若參加人數為30人或以上,必須分團進行;


四、 參觀團體敬請準時到達指定地點集合。若遲到超過15分鐘或以上,導賞員有權把行程縮短及於指定時間結束;


五、 最少於導賞前七天與本會之有關負責人確定參觀路線;


六、 為保障參加者安全,建議申請單位為其參加者購買活動過程中的個人意外保險,在活動過程中發生任何意外,並導致賠償,本會恕不負責。




路線及景點:


一、 參觀之景點至少百分之七十為文物景點;


二、 導賞七天前須與本會之有關負責人確定參觀路線;


三、 導賞員在導賞期間亦可能根據實際情況更改活動內容;


四、 如景點或行程安排有特殊要求,本會將酹情處理;


五、 當行程較遠時必須租車或需要安排膳食,其費用及安排由申請者負責,本會恕不代理。




服務費用:


申請機構須於提供服務三天前採用以下方法向本會支付導賞服務費用:


銀行轉帳:透過銀行轉帳服務將款用存入以下戶口,並將轉帳憑證電郵至info@mhaa.org.mo或傳真至(853) 2835 3265給本會;


戶名:澳門文物大使協會/Associacao dos Embaixadores do Patrimonio de Macau


銀行:中國銀行(澳門分行)


號碼:00180101207996359


1.  親身繳費:將現金或抬頭為“澳門文物大使協會”或“Associação dosEmbaixadores do Patrimnio de Macau”的支票交到炮兵街M軸空間(中國澳門炮兵街20-B號,周一至周五上午10時30分至下午1時及下午2時30分至至下午6時);


2.  郵寄:於導賞服務日前七個工作天,將劃線支票寄回中國澳門炮兵街20-B號閣樓A室澳門文物大使協會收。支票抬頭請註明“澳門文物大使協會”或“Associação dos Embaixadores do Patrimnio deMacau”,並請於支票背面寫上支付款項的項目。現金將不被接納。


i. 任何情況下,期票均不被接納;


ii. 支票須為澳門本地銀行發出的支票。若為外地支票或匯票,須支付銀行兌票費;


iii. 現金只接受澳門幣及港幣,港幣與澳門幣匯兌比率為1:1;


iv. 因應機構的特殊情況,若須於提供服務及發出發票後才能支付服務費用,又或於提供服務當天即場支付費用,請於申請時提出,本會因應情況酹情處理;


v. 若機構需要服務費用收據,請於遞交申請表時提出,並指出領取收據方法。若採用郵寄方法,須支付有關郵費。


3.  取消及延期:


i. 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機構於提供導賞服務前兩天內及當天臨時取消導賞服務,有關導賞費用不作退回。


ii. 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機構於提供導賞服務兩天前提出申請延期,經本會批準,可作出更改。若更改的日期本會未能安排導賞,有關費用可獲退回。


iii. 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機構於提供導賞服務前兩天內及當天提出申請延期,若更改的日期本會未能安排導賞,有關費用不獲退回。


4.  本會常設的文物之旅路線如下,若有特殊要求,可於申請時提出:


i. 路線一:媽閣廟--港務局大樓--亞婆井前地--鄭家大屋--聖老楞佐教堂--聖若瑟修院大樓及聖堂--崗頂前地--崗頂劇院--何東圖書館大樓--聖奧斯定教堂;


ii. 路線二:民政總署大樓--議事亭前地--三街會館(關帝廟)--仁慈堂大樓--主教座堂--盧家大屋--玫瑰堂--大三巴--哪吒廟--舊城牆遺址--大炮臺;


iii. 路線三:白鴿巢前地--基督教墳場--東方基金會會址--聖安多尼教堂--大炮臺--大三巴牌坊--哪吒廟--舊城牆遺址--玫瑰堂--盧家大屋。


5.  本會對有關事項保留最終決定權。


6.  查詢方法:


i. 電話:(853) 6238 6441;


ii. 傳真:(853) 2835 3265;


iii. 電郵:info@mhaa.org.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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