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5 澳門世遺八周年 冀城規文遺雙法更保護世遺


修訂的《文化遺產保護法》,以及新訂的《城市規劃法法案》有望於本屆立法會會期審議通過,兩法將會是澳門城市發展及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法律。澳門文物大使協會大會主席譚志廣認為,期望官方能信守承諾,《文化遺產保護法》及《城市規劃法》能夠有效銜接,避免法律出現真空或漏洞,達至發展平衡的效果。


譚志廣表示,一直以來,特區政府在開展文化遺產的單棟建築及鄰近街道的保護工作確實下了功夫,不斷完善其周邊的配套,亦屢獲國際獎項的殊榮,可見,特區政府在開展相關範疇的工作是取得不錯的成效,是值得肯定。然而,過去數年,澳門的文化遺產保護出現問題之處,離不開保護區範圍外未能有效管制其他建築物高度,或者未列入文化遺產保護清單的歷史建築受到損壞,因此,期望修訂的《文化遺產保護法》,以及新訂的《城市規劃法法案》於本屆立法會會期獲得審議通過,以加強此方面的保育工作。


譚志廣續指出,城規法是社會發展中必備的法律,其目的是保障公共利益為先,而私人利益需要服從於公共利益,因此,街線準線圖不應具備任何賠償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正在審議中《文化遺產保護法》,日後文化局需要制定《澳門歷史城區管理計劃》,相信該管理計劃對於澳門日後的城市規劃、建設有更嚴格的限制。根據《城市規劃法》法案,在新舊制度過渡期間,工務局依然繼續沿用現存的研究指引和原則去發出街線準線圖,但新制度卻未能跟得上時間要求,因此,可能出現各種法律漏洞,若澳門歷史城區管理計劃要求的發展限制比發展商在之前已獲取的街道準線圖更嚴格,造成發展商“損失”,而發展商僅憑新街道準線圖即能索償,比現行制度更不合理,政府可能面對更龐大的賠償。


澳門需要持續進行的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譚志廣希望成立的文化遺產委員會及城市規劃委員會運作必須透明,加強公眾參與及互動,才可減少政策的衝突。




回最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