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30 文使協會贊同特首不批氹北


文使協會贊同特首不批氹北

30/01/2014 — mhaa

【本報消息】當局近日推出“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引發坊間極大迴響。行政長官此間表態,強調規劃必定嚴格遵守“城規法”、“土地法”及“文遺法”規定,不會在此三法生效前審批該區任何建築物。文物大使協會大會主席譚志廣表示贊同,認為行政長官及時向公衆作出明確交代,釋除公衆疑慮,避免“規劃”在三法未出臺時推出,迴避法律的規管。他認為有關規劃須以公衆利益為考量,三法出臺後配合開展公衆諮詢工作。

自從“氹北規劃修訂”公佈後,坊間猜測不斷。譚志廣直言行政長官回應後,助釋除公衆憂慮規劃“偷步”之嫌;在回應南灣湖C、D區規劃時,亦表明對世遺景觀的關注。綜觀“氹北規劃”於上世紀九十年代已獲批,但事隔多年,本澳經濟文化發展迅速,僅少量土地撥作文康設施之用,未能足夠支持文化範疇發展。“氹北規劃修訂”出發點縱使美好,但在“城規法”出臺前推出,不禁令人猜想是否迴避了公衆諮詢此一環節。

由於《文化遺產保護法》將不包括自然遺產,氹仔山體在新的文化遺產清單內,會否視為“文化遺產”而納入保護範圍?值得關注。他認為規劃所針對的對象是社會大衆,須以公衆利益為考量,建議在三大法律出臺後,邀全城共同謀劃,展開廣泛的公衆諮詢工作,收集各方意見,助提升規劃的認受性。



標籤:

回最頂